一、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商还是业主
小区人防车位所有权属于开发商。理由是:(1)按照《物权法》规定,人防车位是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,属于附属设施,开发商应享有使用权。(2)人防车位具备了构造、利用上的独立性,归开发商专属部分,不属于业主共有。(3)人防车位没有计算到住房公摊,不属于业主共有。
二、如何判断人防车位
1、可以从建筑方式上看是不是有暂时的出入口、防护通道和密闭通道。
2、从防护功能上看是不是有防护和抗爆单元,防护密闭门、波活门、密闭门。
3、看结构上是不是具有抗荷载冲击波的设计,地下室顶面、底板、侧墙厚度都比民用建筑高,一般采用全埋方式的建筑。
4、单独的人防地下室都拥有人防口,门都是非常厚重的防护门和密闭防护门,很容易就看出来了,里面的车位就是人防车位。
5、如果地下室内部有划分区域,进行人防地下室建设,小区一般都会被要求集中处理,防护门围合了所有的车位,那肯定就是人防车位了
6、很多上万平米的地下停车场有很多防护门,比较难辨别出来,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小区规划来分别哪些是人防车位。开发商在规划过程中就已经确定地下室功能了,哪些为人防车位、哪些可以售产权车位。